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市产业集聚区、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市直各有关部门: 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制定的《驻马店市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绿色建筑是指在建筑全寿命周期内,最大限度地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和减少污染,为人们提供健康、适用
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市产业集聚区、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市直各有关部门:
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制定的《驻马店市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绿色建筑是指在建筑全寿命周期内,最大限度地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和减少污染,为人们提供健康、适用和高效的使用空间,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建筑。各县区、市直有关部门要把开展绿色建筑行动作为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把握我市新型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加快发展的历史机遇,推动城乡建设走上绿色、循环、低碳的科学发展轨道,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各县区要按照《驻马店市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方案》的部署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制定相应的实施方案,抓好各项任务落实,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要加强综合协调,指导各县区和市直有关部门开展工作,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重大问题及时向市政府报告。
2015年10月17日
驻马店市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方案
驻马店市发展改革委 驻马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我市正处于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快速发展时期,深入开展绿色建筑行动,大力发展绿色建筑,最大限度地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和减少污染,为人们提供健康、适用和高效的使用空间,对于转变城乡建设模式和建筑业发展方式,培育节能环保、新能源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实现节能减排约束性目标,改善人民生活质量,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河南省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13〕57号)、《驻马店市蓝天工程行动计划》,加快推进我市绿色建筑发展,促进城乡建设模式转型升级,提高生态文明水平,建设美丽驻马店,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主要目标
(一)总体要求。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把生态文明融入城乡建设的全过程,紧紧抓住新型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的重要战略机遇期,以切实转变建筑业发展方式为主线,牢牢抓住绿色建材与可再生能源规模化应用、新建建筑市场准入和既有建筑节能改造三个关键环节,着力发展节能环保新型建筑材料,壮大绿色建材产业规模;着力推进绿色建筑规模化发展,加快转变城乡建设模式;着力创新绿色建筑发展机制,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引导建筑工业化、住宅产业化发展,努力营造有利于绿色建筑发展的市场环境,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
(二)主要目标
1.新建建筑。2014年—2015年,城镇新建建筑严格落实强制性节能标准,2015年设计阶段节能标准执行率100%,施工阶段实施率99%以上。2014年—2015年,新建二星级绿色建筑运行标识项目30万平方米。
2.既有建筑节能改造。2014年—2015年,完成我市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8万平方米。到2020年末,基本完成有改造价值的城镇居住建筑节能改造。
3.绿色新型建材。2014年—2015年,新型墙体材料产量年均增长8%以上,2015年达到35亿标砖,占墙材生产总量的97%,应用比例达到98%以上。钢结构构件、高性能防火保温材料、新型建筑防水材料、绿色装饰装修材料等生产应用比例进一步提高。
作者: 来源:驻马店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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