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尽快落实我市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市本级电价补贴,请根据长沙市能源局、长沙市财政局《长沙市分布式光伏发电补贴方案》(长能源〔2016〕41号)有关规定,于11月18日下班前完成补贴申报。
(5)相关资信证明材料(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等)。
项目业主再次申报只需提交《长沙市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补助资金申请表》。
(二)市能源局汇总申报材料后,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根据相关电力公司提供的《长沙市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电量统计表》(附件2)确定项目并网发电量,最终将审核确定的补助项目名单及补助金额报市政府审批。
(三)市能源局、市财政局根据市政府批复意见联合行文下达补助资金使用计划。
(四)市财政局将补助资金划拨至相关电力公司,由其按照资金使用计划及时将相应补助资金转拨给有关企业及个人。
其中,在2014年至2016年10月期间建成并网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根据相关电力公司提供的并网发电量,市能源局、市财政局审核有关材料,审核通过并报政府审批后,一次性将补助资金拨付到位。
五、其他事项
(一)诚信申报。申报企业或个人必须按照本方案的补助范围和申报条件,保证申报资料真实、齐全,否则承担相关违规责任。
(二)严格审查。市能源局、市财政局、相关电力公司应严格审查企业及个人申报资料,核算并网发电量,杜绝不符合条件项目入围申报。各部门可根据需要进行现场审查或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组织现场审查。
(三)强化检查。各项目单位应自觉接受财政、审计及监察等部门的依法监督。拒绝接受监督的,相关部门可提请市政府收回或停止对该项目的补贴。
(四)违规必究。违反本方案规定,以虚报、冒领等手段骗取补助资金的,依法责令其将已收资金退回财政部门,同时取消其后续申请补助资金的资格,并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六、附则
(一)已享受过“金太阳示范工程”或“光电建筑一体化”等中央、省、市财政补助的项目,不再享受本方案明确的电量补贴。
(二)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三)本方案由市能源局、市财政局负责解释。
附件:1、长沙市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补助资金申请表
2、长沙市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电量统计表
作者: 来源:长沙市能源局
责任编辑:dongyiqia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