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控股股东江苏爱康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参股太阳能电池组件生产企业苏州盛康光伏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盛康”),为避免同爱康科技构成同业竞争,特作承诺如下:自本承诺书签署之日起,如爱康科技及下属子公司计划开展太阳能电池组件业务或任何可能与苏州盛康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关系的业务,则本公司同意将持有的苏州盛康的股权以经审计净资产的价格转让给爱康科技,若爱康科技拒绝受让,则本公司应当将持有苏州盛康的股权转让给无关联关系的第三方以避免同业竞争。本公司不利用控股股东地位影响爱康科技关于拓展与苏州盛康产生或可能产生竞争关系业务的决策。在爱康科技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上述事宜时,本公司承诺回避表决。
承诺时间:2012年10月11日;
承诺期限:长期有效;
承诺履行情况:截止2012年10月30日,控股股东江苏爱康实业有限责任公司遵守了上述承诺,未发现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况。
3、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分别出具承诺函,承诺不发生关联方资金拆借行为。
承诺时间:2010年12月29日;
承诺期限:长期有效;
承诺履行情况:截止2012年10月30日,上述承诺方遵守了上述承诺,未发现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况。
三、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承诺
1、2012年5月16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补充期限6个月,公司承诺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证券投资或金额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的风险投资;
承诺时间:2012年5月16日;
承诺期限:2012年11月16日;
承诺履行情况:截止2012年10月30日,公司遵守了上述承诺,未发现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况。
四、股份增持承诺
1、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邹承慧先生在2012年9月20日增持公司股票3000000股,计划在未来12个月内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以及市场情况继续增持本公司股票不超过5700000股(含本次已增持股份在内,占公司总股本的1.9%),最低增持不低于3000000股(含本次增持在内)。在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并严格遵守有关规定,不进行内幕交易、敏感期买卖股份、短线交易,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超计划增持。
承诺时间:2012年9月20日;
承诺期限: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
承诺履行情况:截止2012年10月30日,邹承慧先生遵守了上述承诺,未发现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况。
五、权益变动报告书上所作的承诺
1、2012年9月12日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苏州中昊新能源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减持本公司股票至5%以下并发布《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承诺:本公司承诺2012年9月12日发布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承诺时间:2012年9月12日;
承诺期限:长期承诺
承诺履行情况:截止2012年10月30日,未发现《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除上述未履行完毕承诺事项外,无其他未完成承诺事项,亦未存在超过承诺履行期限而未履行承诺的情况。
特此公告!
江苏爱康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十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610 证券简称:爱康科技公告编号:2012-68
江苏爱康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联系方式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