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本公司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徽三安光电有限公司、天津三安光电有限公司、厦门市三安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日芯光伏科技有限公司向国家开发银行厦门分行、中国进出口银行厦门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申请项目资金和流动资金借款授信额度68.65亿元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四、董事会意见
安徽三安光电有限公司、天津三安光电有限公司、厦门市三安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日芯光伏科技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本次借款是为了保证其建设资金和流动资金需求,有利于为公司寻求新的利润增长点,增强竞争力,同意本次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总额及逾期担保的总额
截止公告日,若上述担保全部实施后,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徽三安光电有限公司、厦门市三安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天津三安光电有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芜湖安瑞光电有限公司和日芯光伏分别提供了77.66亿元、7亿元、1.05亿元及1亿元和7.20亿元连带责任担保,累计担保总额为人民币93.91亿元,无逾期对外担保。
六、备查文件目录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二年十一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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