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阳能发电网: 3月3日,全国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在北京召开。全国政协常委、浙江省工商联主席、正泰集团董事长南存辉提交了《关于深化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试点工作的提案》提案,建议制定相应的监督考核机制,组织第三方评估机构根据电网公司提供和合法途径获取的数据,提高电网企业参与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工作的积极性,降低其责任担当风险。
近年来,我国分布式光伏电站新增装机容量不断攀升,2017年装机容量高达19.4GW,同比增长3.7倍,占全年光伏总装机容量的36%,分布式光伏已成为国内光伏应用的主流方向。
但发展过程中出现的投资方电费收取缺乏保障、电价补贴缺口增大造成发放时间延长、相关屋顶资源与电力用户资源严重不匹配等问题,既对国家财政造成一定压力,也对项目持续运营及行业后续发展前景造成较大影响,严重影响广大投资者信心,亟待得到解决,这不仅需要技术应用创新,更需要相应的政策支持和商业模式创新。
国家发改委能源局在2017年底相继发布了《关于开展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试点的通知》(发改能源〔2017〕1901号)、《关于开展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试点的补充通知》(发改办能源〔2017〕2150号)(以下简称《通知》)。根据通知规定,企业可以通过直接交易、委托电网企业代售电、电网企业按标杆上网电价收购等三种模式实现市场化交易。
同时通过适当降低纳入试点项目的度电补贴标准,倒逼投资方降低系统成本,推动早日实现用电侧平价上网,为最终完全取消财政补贴奠定基础。“隔墙售电”模式一旦全面落实到位,将对分布式光伏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强大保障。
但是,《通知》对分布式交易试点工作开展过程中政府部门的分工以及监督考核机制还未作出细致规定,导致地方试点项目申报时,发改委电力主管部门和新能源主管部门交叉管理,缺乏明确牵头及配合单位,不利于开展试点项目等;申报材料中要求电网企业出具试点申报相关支持性意见,包括电力消纳能力承诺函等,间接对试点工作的开展可能承担相应的责任,使得电网企业对试点项目申报缺乏积极性。
建议:
1、明确试点工作的支持责任部门和配合部门,制定相应的监督考核机制,督促相关部门全面重视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工作的开展与落实工作,为后续全面开展打好坚实基础;
2、组织第三方评估机构根据电网公司提供和合法途径获取的数据,对分布式发电试点项目编制电力消纳能力评估报告,组织公开评审,邀请电网企业参与评审并提意见,结果进行专家论证。提高电网企业参与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工作的积极性,降低其责任担当风险。
3、建议各省级发改能源部门根据地区实际情况,尽快组织出台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工作开展的实施细则,加快推进此项工作全面落地。
(据中国能源报《建言光伏开发全产业链,问题各个击破!南存辉的这7份提案光伏人必读!》摘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