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日,新疆哈密市政府印发2021年保障性并网新能源项目竞争配置工作方案,发布2021年保障性并网新能源项目竞争配置公告。文件显示,此次哈密市新增新能源保障性并网规模45万千瓦,其中:风电30万千瓦、光伏15万千瓦。根据工作方案,确定此次保障性并网新能源项目竞争配置共划分为共划分为4个标段(9个5万千瓦单体
29日,新疆哈密市政府印发2021年保障性并网新能源项目竞争配置工作方案,发布2021年保障性并网新能源项目竞争配置公告。文件显示,此次哈密市新增新能源保障性并网规模45万千瓦,其中:风电30万千瓦、光伏15万千瓦。
根据工作方案,确定此次保障性并网新能源项目竞争配置共划分为共划分为4个标段(9个5万千瓦单体新能源项目),其中风电3个标段(6个5万千瓦单体风电项目),光伏1个标段(3个5万千瓦单体光伏项目):
哈密市2021年保障性并网新能源项目竞争配置工作方案
为科学合理开发哈密市风能、太阳能资源,优化资源配置方式,促进风电、光伏产业有序规范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家能源局关于2021年风电、光伏发电开发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能发新能〔2021〕25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火电和风电、光伏等公共资源开发建设项目公开招标选定业主暂行办法》(自治区人民政府第201号令)及《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新疆监管办关于2021年风电、光伏发电年度开发建设方案有关事项的通知》(新发改能源〔2021〕419号)等法律法规文件要求,结合哈密市实际,制定2021年哈密市保障性并网新能源项目竞争配置方案。
一、总体原则
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满足竞争配置基本要求的各类投资主体均可参与本次哈密市保障性并网新能源项目的竞争优选,竞争优选工作严格按照国家、自治区相关要求开展。
二、申报范围
按照2021-2022年自治区关于落实国家可再生能源消纳责任权重任务的统筹安排,结合哈密市新能源接入消纳条件等实际情况,哈密市此次新增新能源保障性并网规模45万千瓦,其中:风电30万千瓦、光伏15万千瓦。
根据哈密市新能源资源情况,并综合考虑电网安全稳定运行、新能源发电送出消纳条件等情况,确定此次保障性并网新能源项目竞争配置共划分为共划分为4个标段(9个5万千瓦单体新能源项目),其中风电3个标段(6个5万千瓦单体风电项目),光伏1个标段(3个5万千瓦单体光伏项目):
第一标段:伊州区十三间房区域20万千瓦保障性并网风电项目(4个5万千瓦单体风电项目)
第二标段:巴里坤县三塘湖区域5万千瓦保障性并网风电项目(1个5万千瓦单体风电项目)
第三标段:伊吾县淖毛湖区域5万千瓦保障性并网风电项目(1个5万千瓦单体风电项目)
第四标段:伊州区石城子区域15万千瓦保障性并网光伏项目(3个5万千瓦单体光伏项目)
二、申报要求
(一)参与竞争配置企业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鼓励经营范围涉及电力能源投资、开发、建设、管理,新能源发电设备制造等相关产业企业积极参与。
(二)申报主体。企业可通过独立或联合体形式分别参与项目竞争性配置,每个独立企业仅可参与一个联合体,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三家,每个联合体成员均应有实际出资义务,且需明确联合体牵头单位。参与竞争性配置的主体可以参加本次竞争性配置项目多个标段的申报,但每个独立企业或联合体牵头企业最多中标一个单体风电和一个单体光伏项目。
(三)项目业主。项目申报企业应具备一定新能源项目投资能力,且项目申报企业应承诺项目办理核准(备案)手续后未经项目许可部门同意,不得更换项目业主或变更股权结构。
(四)并网时间。通过本次竞争配置取得的新能源开发项目要求于2022年12月31日前全容量建成并网。
(五)标准规范。申报项目应符合国家技术标准和相关规范要求,并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落实环境保护和安全质量管理等要求。
三、竞争要素
竞争配置项目实施方案应包含碳减排贡献度、提质增效、企业能力、技术方案、设备先进性、储能调峰措施、对新能源高质量发展贡献程度、社会及经济效益、前期工作深度等竞争要素,需注意以下要点:
(一)企业在疆内投资碳减排行业情况、通过发展新能源助力企业能耗下降情况,鼓励通过新能源发展参与沙漠、荒漠、退化草场治理,以及对绿色低碳循环经济发展有示范效果的“新能源+”项目等情况。
(二)企业能力。包括投资能力、业绩、技术能力、承担国家重大新能源项目情况、推动相关产业发展情况、企业诚信履约情况评价。
(三)技术方案。包括项目资源数据分析、充分利用资源条件、优化技术方案、利用小时数及发电量测算、智能化控制运行维护、退役及拆除方案、社会经济效益分析等。
(四)设备先进性。风电项目包括风电机组单机容量、认证情况、最大风能利用系数、动态功率曲线保证值等;包括太阳能面板技术、逆变器技术、电气主要设备选择、就地升压变压器技术等。
(五)方案合理性。电网接入条件、电网送出条件、配置储能提升电网安全和增加地区消纳空间情况等。
(六)土地集约利用情况。包括厂址选择和土地敏感性因素排查、集约利用土地,利用戈壁、荒漠、未利用荒地建设项目情况。
四、竞争配置程序和监督
(一)竞争配置公告。由哈密市人民政府制定保障性并网新能源项目竞争配置工作方案,并按相关要求在指定媒体、网站公开发布竞争配置公告。
(二)委托招标代理机构。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火电和风电、光伏等公共资源开发建设项目公开招标选定业主暂行办法》(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201号令)《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新疆监管办关于2021年风电、光伏发电年度开发建设方案有关事项的通知》(新发改能源〔2021〕419号)等要求,由哈密市人民政府委托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相关条款规定的招标代理机构依法依规办理本次竞争配置事宜。
(三)项目投标。投标企业应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相关文件以及本次招标公告要求,领取招标文件,认真准备投标资料,如在投标时因支撑性文件等不符合要求,造成时间耽误或超过报送时间节点的由投标企业自行负责。
(四)项目招标和中标结果公示。由哈密市人民政府委托第三方咨询机构组成评审专家组,负责在开标后对参与竞争配置企业进行资格性审查,开展企业投标材料具体评审和统一打分排序等工作,综合评选中标单位,并将评审结果及评审意见以书面形式报送哈密市人民政府。经哈密市人民政府审定后,通过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布有关信息,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中标单位需在公示期结束(无异议反馈)3日内向哈密市人民政府递交项目建设承诺函,如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承诺函,视同自动放弃,候选人投资企业依照竞争配置评分排序优先配置。
(五)竞争配置过程监督。此次保障性并网项目竞争配置工作将全程接受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新疆监管办的监督。竞争配置工作邀请哈密市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竞争配置过程中相关部门依法履职情况。
(六)项目备案和开工建设阶段。本次竞争性配置确定项目业主后,要立即跑办项目相关手续,尽快按照基本建设程序组织施工,并按承诺时间节点完成项目建设。对于“圈而不建”及未按承诺时间建设、投产的项目单位,视情况处以收回项目开发权、“十四五”期间不得参与新能源项目竞争配置、列入失信名单、联合惩戒等处罚措施,相关损失由企业自行承担。
(七)哈密市发展改革委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每月10日上报项目进展情况,并在项目建设、验收、运营等过程中进行不定期监督检查,严查项目建设运营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八)其他未尽事宜,按照《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新疆监管办关于2021年风电、光伏发电年度开发建设方案有关事项的通知》(新发改能源〔2021〕419号)等相关文件执行。
哈密市2021年保障性并网新能源项目
竞争配置评分表
哈密市2021年保障性并网新能源项目竞争配置公告
为落实国家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任务,持续推动哈密市新能源产业高质量发展,营造公开、公平、公正的投资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家能源局关于2021年风电、光伏发电开发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能发新能〔2021〕25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火电和风电、光伏等公共资源开发建设项目公开招标选定业主暂行办法》(自治区人民政府第201号令)《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新疆监管办关于2021年风电、光伏发电年度开发建设方案有关事项的通知》(新发改能源〔2021〕419号)等法律法规文件要求,现就做好哈密市2021年保障性并网新能源项目竞争配置公开优选业主工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哈密市2021年保障性并网新能源项目竞争配置
建设地点:伊州区、巴里坤县、伊吾县
项目规模:新增新能源保障性并网规模45万千瓦,其中:风电30万千瓦、光伏15万千瓦。
标段划分:共划分为4个标段(9个5万千瓦单体新能源项目),其中风电3个标段(6个5万千瓦单体风电项目),光伏1个标段(3个5万千瓦单体光伏项目)。
第一标段:伊州区十三间房区域20万千瓦保障性并网风电项目(4个5万千瓦单体风电项目)
第二标段:巴里坤县三塘湖区域5万千瓦保障性并网风电项目(1个5万千瓦单体风电项目)
第三标段:伊吾县淖毛湖区域5万千瓦保障性并网风电项目(1个5万千瓦单体风电项目)
第四标段:伊州区石城子区域15万千瓦保障性并网光伏项目(3个5万千瓦单体光伏项目)
项目建设期:风电、光伏项目应于2022年12月31日前全容量建成并网。
二、资格要求
1.参与竞争配置企业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书(若三证合一只需提供营业执照),鼓励经营范围涉及电力能源投资、开发、建设、管理,新能源发电设备制造等相关产业企业积极参与。
2.投资业主总资产应能满足相关规模新能源项目建设要求,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应提交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应提交“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信息查询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截图。
3.本次竞争配置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企业可通过独立或联合体形式参与项目竞争配置,每个独立企业仅可参与一个联合体,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三家,每个联合体成员均应有实际出资义务,且需明确联合体牵头单位。参与竞争配置的主体可以参加本次竞争配置项目多个标段的申报,但每个独立企业或联合体牵头企业最多中标一个单体风电和一个单体光伏项目。
4.近三年内在经营过程中发生过严重违约,或重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未经政府有权部门同意,擅自将已核准(备案)、未建成新能源项目转让其他企业或项目投资主体发生变化以及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黑名单,且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的企业(包括联合体参与企业)不得参加投标。
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6.招标文件要求的其它条件。
注:以上要求不作为最终投标审查资质,具体以招标文件要求为准。
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和方式
时间:2022年1月28日至2022年2月9日,上午10:00至14:00,下午16:00至19:30(北京时间)
地点:哈密市伊州区迎宾大道曙光新村2巷12号
方式:请潜在投标人持有效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件(投标人代表为法定代表人时,只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明书原件)和“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信息查询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截图,领取招标文件。以上资料需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留存。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截止时间:2022年2月16日10点30分(北京时间)
五、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2022年2月16日10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哈密市伊州区加格达宾馆二楼会议室
六、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哈密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hami.gov.cn)上发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联系方式
(一)招标人
名 称:哈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地 址:哈密市伊州区建国南路28号
联系人:刘晓博
联系电话:18199028012
(二)招标代理机构
名 称:新疆实恒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哈密市伊州区迎宾大道曙光新村2巷12号
项目联系人:王利香
联系电话:18299901370
作者: 来源:哈密市政府
责任编辑:jianp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