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确保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和电力可靠供应,推动全国电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2月7日,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印发《2024年电力安全监管重点任务》,请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24年电力安全监管重点任务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能源安全新战略,严格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决策部署,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不断推进电力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一步完善电力安全监管体系和监管机制,推进电力安全监管重点工作,落实电力安全监管工作措施,以高水平电力安全保障能源高质量发展,为以中国式现代化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营造安全可靠的电力供应环境。
二、基本目标
杜绝重大以上电力人身伤亡事故、杜绝重大以上电力安全事故、杜绝电力系统水电站大坝垮坝漫坝事故,确保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和电力可靠供应,保持电力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三、重点任务
(一)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
1.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将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批示纳入各级党委(党组)学习计划和干部员工教育培训计划,广泛深入开展学习活动,研究制定关于构建新时代电力安全治理体系有关政策文件,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底线思维,牢牢守住安全生产底线。贯彻落实“三管三必须”和国务院安委会十五条硬措施要求,依法依规落实电力安全管理责任,完善各级各部门齐抓共管机制。
2.加强电力安全宣传教育培训。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万里行”等活动,指导电力企业加强电力安全文化建设和员工安全教育培训,树牢安全理念,提升安全意识和能力。组织开展电力安全监管培训。
(二)完善电力安全监管体系
3.完善大电网安全风险管控体系。研究制定关于构建新时代电力安全治理体系有关政策文件,明确新型电力系统安全治理体系的构建思路、原则、内涵和路径。持续深化完善运行方式分析制度,坚持抓好覆盖全年、层次清晰、重点突出的系统安全风险分析,加强年度及迎峰度夏(冬)等重点时段电网风险动态管控。充分发挥重要输电通道部际联合防控工作机制作用,落实重要输电通道安全运维、风险校核、灾害防控等要求。持续加强极端情形电力安全风险管控,制定出台防止新型并网主体涉网安全事故有关改革文件,启动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电网安全风险管控办法修订工作,出台电力安全事故调查报告编制指南。针对性强化电力二次系统安全管理薄弱环节,提升涉网安全监管质效。
4.完善电力建设工程安全监管体系。推进施工安全制度标准体系建设,研究修订《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和《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导则》。加强对《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暂行规定》《防止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事故三十项重点要求》、电力建设安全生产标准化系列实施规范和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系列大纲等的宣贯培训。加强信息化、智能化技术手段在电力建设领域的应用,持续推进“智慧工地”建设。
5.完善电力设备安全管理体系。做好电力可靠性管理改革研究成果的应用和转化,加快研究电力系统可靠性管理体系建设,继续推进RCM试点工作和基于实时数据的可靠性管理模式相关工作,加强电力可靠性标准制度管理和人才队伍梯队建设工作,持续推进电力可靠性管理工作提质增效。推进RCM系列标准编制,充分发挥专家团队及交流平台效能,深化试点成效落地应用。出台电力设备安全事故调查报告编制指南。会同相关部门开展电力设备质量安全提升专项行动,推动建设国家级电力设备质量安全检测中心。
6.完善电力应急体系。加强电力应急体系顶层设计,积极推进电力应急力量建设,推动建设华东、华中国家级电力应急基地和广州国家级电力应急研究中心,完善华北、南方、川渝国家级基地和北京国家级中心运行机制。加快建设电力应急指挥系统,推动电力企业和地方政府加强电力应急装备配备,研究制定国家电力应急关键技术攻关指南、重要电力应急物资产品推广名录。常态化做好应急信息接报工作,加强灾害预警、防范、应对。
7.完善大坝安全监督管理体系。进一步加强水电站大坝运行安全监管,督促电力企业按时高质量完成水电站大坝安全提升专项行动重点任务,及时披露通报典型问题,不断夯实大坝安全基础,提升大坝本质安全水平。大力推动大坝安全监管方式由“管事故事件”向“管风险隐患”转变,持续完善注册登记、定期检查、监测监控、应急管理等大坝安全监管“四大抓手”。
8.完善网络安全风险管控体系。推进《电力监控系统安全防护规定》《电力网络安全事件应急预案》修订,指导电力调度机构研究制定电力监控系统专用安全产品管理办法。组织开展攻防实战演习,指导电力行业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运营者加强供应链安全管理,不断完善网络安全监测预警和信息通报制度,指导行业共建共用行业级监测预警、信息共享和漏洞资源基础设施。
9.完善电力安全监督政策法规体系。推进《电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等部门规章修订,研究制定《电力行业防雷管理办法》及火电、水电、新能源等工程的“智慧工地”技术标准,组织修订《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导则》《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电力企业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电力网络安全事件应急预案》等,指导做好电力建设安全规程、6项发电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实施规范行业标准的修订完善,建立健全以“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为牵引的电力安全监督政策法规体系。
(三)推进电力安全监管重点工作
10.开展能源电力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出台《能源电力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明确整治目标、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推动全行业牢固树立统筹发展和安全的理念,增强减少重大安全风险、消除重大隐患的积极性主动性,落实24项治本攻坚任务,着力消除重大电力安全隐患存量,提升本质安全生产水平。
11.开展配电网安全专项监管。聚焦山东、陕西、吉林、江苏、江西、广西等重点省份,围绕配电网安全运行、供电保障、防灾减灾、坚强可靠等方面,就政策法规落实情况、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等开展专项监督,推动配电网安全管理能力提升。
12.继续开展水电站大坝安全提升专项行动。进一步加强水电站大坝运行安全监管,督促电力企业按时高质量完成水电站大坝安全提升专项行动重点任务,不断夯实大坝安全基础,提升大坝本质安全水平。跟踪了解专项行动进展情况,及时披露通报典型问题。完成专项行动总结,评估专项行动成效。
13.开展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和质量管控专项监管。针对部分电力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不到位、违规压缩合同工期、施工现场管理混乱、工程质量管控不严等实际问题,采用“四不两直”、明察暗访等方式,加强对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和质量管控工作的监督检查。发布《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和质量管控专项监管情况通报》。
14.开展区域大面积停电应急和重点地区多场景融合应急演练。重点演练电力系统互济和跨省区支援,检验各级各部门应急预案的针对性有效性,完善政府相关部门、电力企业和电力用户共同应对电力突发事件的沟通协调机制,提升迎峰度夏等大负荷和自然灾害等极端情况下的应对处置能力,推动地方政府强化大面积停电事件演练工作。
15.做好电力行业防汛抗旱工作。按照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统一部署,认真做好电力行业防汛抗旱工作,督促指导电力企业汛前开展安全检查,汛中加强带班值班和应急响应,汛后及时恢复治理和总结评估,最大限度减小汛情影响和损失。
16.做好关键时段和重大活动保电工作。密切跟踪2024年迎峰度冬和迎峰度夏电力保供工作,以及重点地区电力保供形势。做好全国“两会”、建国75周年等重大活动和节假日保电工作。
(四)落实电力安全监管工作措施
17.加强电力安全风险常态化管控。持续优化电力安全风险管控制度机制,定期召开电力安全风险管控专题会议,深入推进电力安全风险管控“季会周报”工作,实现电力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动态化、常态化。
18.持续推进电力行业危化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督促电力企业加强危化品重大危险源安全风险治理,动态更新重大危险源清单,严格实施清单化管理。梳理分析光热发电用熔盐、煤电机组掺烧用液氨等新业态、新技术中的危化品安全问题,研究制定管理措施。推进煤电机组脱硝液氨改尿素工程,2024年底前电力行业液氨重大危险源全部完成改造。
19.加强煤电机组深度调峰安全管理。指导电力企业深刻认识新型电力系统建设过程中煤电机组定位变化,梳理分析深度调峰工况下煤电机组安全风险,组织制定煤电机组深度调峰安全管理相关指导意见,提出机组运维检修安全管理措施,防范遏制设备事故发生。
20.推进电力行业北斗规模化应用。推动北斗和电力业务深度融合,培育新场景、新模式、新业态,不断拓展应用领域、范围和规模,不断提升精细化管理能力。
21.着力提高电力行业防灾减灾救灾能力。推动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成果深入应用,深入开展防灾减灾宣传。加强季节性、规律性灾害提醒,密切跟踪危险天气情况,提前部署防范应对措施,及时处置重大灾情,开展灾后总结评估。编制印发电力行业防灾减灾典型案例汇编。
22.加强电力可靠性管理工作。推动落实《国家能源局关于加强电力可靠性数据治理 深化可靠性数据应用发展的通知》,加快基于实时数据的电力可靠性管理体系建设,在保证可靠性数据质量的基础上强化可靠性信息应用。研究探索电力可靠性在线评估,提升电力可靠性管理对电力行业的基础支撑作用。全面启动电力系统可靠性管理研究。
23.加强电力安全监管执法。研究出台关于加强和规范电力安全监管执法的通知,进一步加大电力安全监管执法力度,完善执法信息统计报送制度。进一步优化监管执法成果运用,定期公布电力安全监管典型执法案例。鼓励地方电力管理部门依据职责独立开展或配合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开展电力执法工作。
作者: 来源:国家能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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