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对外公布”十二五”建筑节能专项规划(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规划)。该规划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根据《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和”十二五”专项规划编制的总体要求组织编制。
根据规划(征求意见稿),“十二五”建筑节能总体目标为,建筑节能形成1.16亿吨标准煤节能能力。其中发展绿色建筑,加强新建建筑节能工作,形成4500万吨标准煤节能能力;深化供热体制改革,全面推行供热计量收费,推进北方采暖地区既有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形成2700万吨标准煤节能能力;加强公共建筑节能监管体系建设,推动节能改造与运行管理,形成 1400万吨标准煤节能能力。推动可再生能源与建筑一体化应用,形成常规能源替代能力3000万吨标准煤。
规划(征求意见稿)还提出“十二五”建筑节能的重点任务,包括提高新建建筑能效水平,建立健全建筑节能监管体系;扩大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规模;开展高耗能建筑节能改造;实施可再生能源建筑规模化应用,拓展应用领域及应用形式;推进绿色建筑规模化发展,实现绿色建筑普及化;积极促进新型材料推广应用和推广绿色照明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