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日太阳董事长倪开禄出境,将超日太阳的合作伙伴——天华阳光集团(以下简称“天华阳光”)推到了舆论的风口浪尖。有媒体质疑,超日太阳资金链紧张,与天华阳光有关,尤其是应收账款部分。
天华阳光创始人、董事长苏维利在接受早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天华对超日太阳的应付账款金额在5亿元人民币左右,而账期则是明年3月份,与此次倪开禄外出追债没有任何关系。
天华阳光是新能源电力开发、投资和独立电力运营商,已在包括欧洲、北美、拉美、日本、中国、亚太/中东/非洲区六大区近20多个国家和地区开发、储备了超过3.7GW的太阳能、风能电站项目资源,2012年成功投建了海外加中国超过300MW的电站项目。
“应付账款并未到期”
东方早报:天华阳光与超日太阳有哪些合作?
苏维利:有两方面,组件与电站。第一,单一的组件买卖,天华根据双方采购合同约定履约付款。第二,超日太阳作为大股东主要以现金和组件作为对项目的出资;天华阳光以现金和EPC作为项目出资,持小比例股份。通过此方式以帮助超日太阳进入该市场、建立品牌和运营业绩。无疑,该部分用于合作项目投资的资金和组件并非天华欠款。
东方早报:为何上述是投资资金,而非欠款?
苏维利:超日太阳发到欧洲的货,比如希腊项目,天华阳光和超日太阳有40MW的合作。超日太阳方面的组件早就发过去了,从财务上看,这实际上是超日太阳和天华阳光的共同投资,对超日太阳而言,是以组件形式。超日太阳在报表中,是将这部分反映为应收账款,但是根据双方的协议,超日太阳是以组件作为投资部分。为什么说这块不能按照应收账款算呢?因为我们和超日太阳卢森堡公司共同成立了名为超日天华的公司,超日太阳占70%,天华阳光占30%。这家合资公司开发的40MW希腊项目,超日太阳是大股东,超日太阳的组件是发给合资公司的,因此从客观上来讲,这其实是出资义务,不是贸易义务。
东方早报:那么目前,以贸易形式存在的,天华控股(编注:天华阳光2009年创立的控股公司)旗下的企业对超日太阳的应付账款总计多少亿元?
苏维利:单纯贸易的,大概不到5个亿的规模,是今年三四季度发的货。其中主要用于中国市场的项目,我们向它采购了100MW的组件。
东方早报:这部分应付账款的账期是什么时候?与此次超日太阳方面称的追债是否有关?
苏维利:超日太阳此次外出讨债与天华是无关的。我们这部分账期是比较晚的,明年3月份到期。这次倪开禄外出讨债是跟天华阳光无关的。
东方早报:之前天华控股旗下的企业付款是否都是按时履约的?
苏维利:都是按时的。今年的往来主要来自于下半年,比如国内项目的100MW。
“超日电站投资比重太大”
东方早报:现在超日太阳的问题集中在哪里?是不是倪氏父女与光伏无关的个人投资导致的?
苏维利:主要两方面的问题,分别为超日太阳的和超日太阳大股东的。
单纯说超日太阳,一边是银行债务,导致超日太阳的现金流很紧张;另一边,是超日太阳电站投资的比重实在太大了。向下游过分扩张,造成的结果是表面上的应收账款,但严格来说,都是投资款。电站比重过大,投资周期会拉长,现金流就会出问题。
情有可原的是,行业是寒冬,组件价格战激烈。超日太阳如果按照惯常的市场模式,比如卖组件去做销售,那么跟其他光伏企业一样,是要亏损的。为增加自己的盈利,它采用了向下游投资的模式,使产品销售价格得到改善,但是代价是现金流负担加重。
东方早报:光伏制造企业介入光伏电站的比重多少算是安全的边界?
苏维利:我之前给倪董的建议是,终端投入最多占到组件产能的25%,但现在占到了80%。这会给现金带来极大的压力。打个比方,尚德假设有2GW(1GW=1000MW)的产能,如果电站投资占到了80%,就是1.6GW的电站,那么尚德会马上受不了。
我之前也一直在行业里面呼吁,告诉大家要分工,制造业往下游电站扩张要在合理的水平上,不要过度,否则日子会更难过。
在大家看,超日太阳来是我们紧密的合作伙伴,但现在的结果是,倪董我都呼吁不了。超日太阳相当于给其他组件企业敲了警钟。
东方早报:倪开禄个人的问题呢?比如以公司的股权作抵押,然后筹得的资金用于个人项目的一些投资。
苏维利:如果大股东要做股权抵押,最好设定一个比例。否则对公司的治理和财务安全都是不小的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