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北京、深圳等7个试点碳交易市场已相继投入运行,其中5个试点已经执行了管控企业2013年排放量的履约。各个试点规则设计差别较大,成交均价也呈现出较大的成本差异,呈现出多元化的区域碳市场发展格局。但纵观整个碳交易市场,仍存在一些共性问题亟待解决。如企业对二级市场的交易普遍缺乏积极性,一些企业抱怨配额分
在我国,北京、深圳等7个试点碳交易市场已相继投入运行,其中5个试点已经执行了管控企业2013年排放量的履约。各个试点规则设计差别较大,成交均价也呈现出较大的成本差异,呈现出多元化的区域碳市场发展格局。但纵观整个碳交易市场,仍存在一些共性问题亟待解决。如企业对二级市场的交易普遍缺乏积极性,一些企业抱怨配额分配不公平,自己被迫参与交易,这又是什么原因?
配额分配为何贫富不均? 存在行业景气周期不同、早起减排行动未能考虑等三类原因
当前影响碳市场不确定性的一个重要因素是MRV(监测报告核查)数据质量。从实际表现来看,大多数市场仍疲于应对配额分配不合理的问题,推出了五花八门的调控方式,比如预配额、配额回收等。一些企业也明确抱怨因为配额分配本身的不合理(例如历史法的缺陷)迫使其进行交易。
由于数据条件约束,企业实际上仍然以历史法(即按照控排单位的历史排放水平核定碳配额)为主,这些企业普遍反映采用历史法导致配额分配与实际情况差距较大,其主要原因有3类。
首先,行业景气周期发生结构性变化。在基准年前后,钢铁和水泥行业较为萧条,停产停工现象较为突出,而电力行业恰恰相反,处于满负荷运行阶段。因此导致钢铁和水泥行业配额分配较紧,电力行业分配较松。当前,钢铁与水泥行业处于利润较低甚至亏损阶段,无法承担较高的履约成本。排放密集型行业的经营状况发生了很大的逆转,导致企业碳成本承受能力发生变化,使得部分企业面临较大的困难。
其次,早期减排行动未被考虑,导致“劣币驱逐良币”。在中央财经大学能源与金融研究中心组织的一次企业调研中,被调研的许多国有企业和外资企业,在“十一五”和“十二五”期间已经进行了较多的节能改造活动,进一步减排的空间相对较小,成本较高。这些早期的贡献并未在配额分配方案中考虑,使其获得较少的配额。同时,一些环保类项目能耗较高,导致当前排放增加,与碳减排政策产生了一定的冲突,也制造了一定的不公平性。
作者:陈波 来源:中国环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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