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局连发特急文件遏制投机 光伏电站成本降低

2014-10-30 09:39:00 太阳能发电网
昨晚,国家能源局网站发布《关于规范光伏电站投资开发秩序的通知》(下称“《通知》”)。而在正式文件中还标着“特急”字样。这是继10月12日发布同为“特急文件”的《关于开展新建电源项目投资开发秩序专项监管工作的通知》后,官方又一次明确强调要健全光伏电站项目备案管理,制止光伏电站
  昨晚,国家能源局网站发布《关于规范光伏电站投资开发秩序的通知》(下称“《通知》”)。而在正式文件中还标着“特急”字样。这是继10月12日发布同为“特急文件”的《关于开展新建电源项目投资开发秩序专项监管工作的通知》后,官方又一次明确强调要健全光伏电站项目备案管理,制止光伏电站投资开发中的投机行为。
  新能源行业分析师认为,国家能源局在短短半个月左右时间连续发特急文件意味着其对光伏“路条”倒卖现象要动真格了。短期内光伏电站投资开发秩序将得到极大改善,也将降低真正从事电站开发企业的成本,更有利于实现光伏装机量年度目标。
  “路条”倒卖现象严重
  “路条”指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同意项目开展前期工作的批文,存在“小路条”和“大路条”之分,相比之下取得“大路条”所需时间和难度更大。只有拿到“大路条”后,企业才能着手开展光伏电站项目。在这过程中就存在了“路条”买卖的市场。
  香港上市公司联合光伏首席信息官及新闻发言人姚杰此前接受记者采访时曾透露,“路条”倒卖客多为项目所在地人士,在土地审批和并网方面具有较大的优势。而一个“路条”的有效期一般为两年,100兆瓦电站建设期只需要5个月,因此也滋生出了倒卖空间。
  一家A股光伏上市公司负责人告诉上证报记者,今年西部许多地方地面电站配额下发时间晚而且指标吃紧,不少电站开发企业做的都是去年获批的项目。这些项目中可能存在多次转手现象,提高了最终的开发企业的投资成本。
  记者从一位新能源行业分析师处了解到,一个60兆瓦的项目,转手利润可达1000-2000万元。9月2日,天合光能宣布以2.4亿元的代价收购云南冶金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90%的股权,即主要取得云南省红河州建水县南庄300兆瓦光伏电站项目的“路条”。这个折合每瓦超过0.9元的“路条”被业内称为“天价路条”。
  知情人士称,类似事件不仅引起了光伏电站投资开发企业的不满,也引起有关方面对“路条”倒卖背后存在的权力寻租现象的关注。国家能源局及时加强了对于新建电源项目投资开发时秩序的监管。为此,国家能源局成立专项监管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专项监管的统筹协调,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组长由国家能源局局长吴新雄挂帅。


作者:王文嫣 来源:上海证券报 责任编辑:gaot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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