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是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机制建设的里程碑。通过各方大量的工作,打通了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与减排量备案、注册登记、交易流程。
作者:张昕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原标题:CCER市场存三大问题 应加强备案管理和交易监管
2015年是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机制建设的里程碑。通过各方大量的工作,打通了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与减排量备案、注册登记、交易流程。
2015年3月,广州碳排放权交易所完成了首单核证的中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量(CCER)交易,拉开了我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的帷幕。更为重要的是,2015年6-7月,CCER首次参与除重庆外的6个试点碳市场2014年度碳排放权履约。我国已形成初具规模、潜力巨大的CCER交易市场。
CCER市场面临三大问题
健康、有序的CCER交易可一定程度地调控配额交易需求和价格,并且是配额交易的重要补充。随着我国CCER交易市场快速发展,出现了一系列值得深思的现象。
一是CCER供需不平衡。CCER市场需求除了自愿减排交易外,主要用于试点碳市场碳排放权履约。
理论估算,7个试点碳市场每个履约年度CCER最大市场需求量分别从约250万tCO2e-3700万tCO2e不等,总计CCER最大需求量约1.18亿tCO2e。然而,截至各试点碳市场2014年度履约(2015年7月底),可用于履约的CCER总计约470万tCO2e。因此,理论上试点碳市场CCER供不应求。
但是,由于近年来我国经济发展处于新常态,加之配额分配方法学固有缺陷以及排放数据基础薄弱,各试点碳市场不同程度存在配额分配宽松现象,7个试点碳市场均未出现CCER供不应求现象,实际供大于求。
二是CCER交易不透明。目前,试点碳市场采用公开交易和协议交易的方式开展CCER现货交易,大宗交易以协议交易为主,个别试点碳市场CCER交易存在“做市”行为。
CCER交易信息,特别是交易价格并不完全透明,不利于分析判断CCER供求趋势和价格变化,不利于监管CCER交易、识别交易风险,并使由CCER交易风险引发配额交易风险的几率增大。
短期内CCER交易量呈“井喷式”增长、交易价格大幅波动是一种不正常现象,不正常的CCER交易可能会导致配额交易市场失灵,直接冲击碳排放权交易机制的减排成效。
三是CCER等量不同质。截至2015年底,CCER总量最大四类项目分别是风力发电(31%)、水力发电(28%)、生物质利用(10%)和甲烷/沼气利用(8%),而来自造林和再造林、废弃物处置、交通运输、建筑行业项目的相对很少;并且主要来自新疆、湖北、云南和内蒙古自治区等中西部省区获备案的第一类项目和第三类项目。
另外,根据试点碳市场履约抵消机制的规定,实际可参与各试点碳市场2014年度履约的CCER仅约为470万tCO2e,约占CCER总量的23%。就交易价格而言,可用于履约的CCER价格明显高于不能用于履约的CCER价格,可用于履约的CCER交易价格为10-20元/tCO2e,最高交易价格为33元/tCO2e;不能用于履约的CCER价格多在10元/tCO2e以下,最低交易价格为3-4元/tCO2e。
作者:张昕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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