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光伏作为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已成为我国具有国际竞争优势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同时也是普遍公认的,最具潜力的可再生清洁能源之一。发展好光伏产业对调整能源结构、推进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具有重要意义。推动光伏行业持续健康发展,已经是业界共同追求的目标和努力的方向。
日前,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能源局发布了《关于2018年光伏发电有关事项的通知》(简称《通知》)。《通知》的出台是光伏产业进入高质量发展新阶段的必然要求,对实现产业持续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自2017年底以来,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能源局根据行业发展实际,组织有关方面就优化光伏产业规模管理、电价机制以及市场化体制机制等发展政策进行了认真研究,并着手政策制定、文件起草工作。在政策研究制定过程中,借鉴了德国、西班牙、捷克等国家经验,通过征求意见会(今年2月)、新闻发布会(今年4月)等多种方式充分征求意见、吹风提示,还专门召开会议听取了地方发展改革委(能源局)、有关电网企业意见并作了政策宣介。经多次修改完善、反复论证后,于2018年5月31日正式印发了《通知》。
《通知》对光伏发电新增建设规模进行了优化,采取了分类调控方式:对需要国家补贴的普通电站和分布式电站建设规模合理控制增量;对领跑基地项目视调控情况酌情安排;对光伏扶贫和不需国家补贴的项目大力支持,有序发展。下一步,国家能源局将结合“十三五”规划中期评估,明确“十三五”光伏发展目标和后几年发展规模,合理把握发展节奏,为先进技术、先进企业留下发展空间。
发展“很好很强大”
我国光伏产业发展经历了从无到有,由小到大的发展历程,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产业界的共同努力,更离不开政府各职能部门根据光伏产业不同发展阶段发展目标、特点,所进行的科学施策。
2000年以前,我国光伏产业尚未形成完整产业链,国内光伏应用很长时间内仅限于航标灯、路灯等小功率电源系统。进入新世纪,通过引进、消化、吸引光伏制造技术,逐步建立我国光伏制造产业链,硅片、电池片和组件生产规模迅速成长,并逐步位居全球前列。但多晶硅原料仍主要来自于国外,组件产品主要用于出口,长期处于“原料、市场两头在外”的情况。除此之外,国内光伏发展还受限于成本较高,2008年底全国光伏并网规模仅14万千瓦。为进一步培育光伏产业,支持和促进全国能源结构转型,国家制定了一系列政策措施,推进光伏产业规模化发展。2006年,国家出台《可再生能源法》;2009年起我国实施“金太阳”示范工程,并开展了两轮光伏电站特许权招标工作;2011年,出台光伏电站固定上网电价,并结合光伏发电成本下降情况适时调整标杆电价;到2012年底,我国光伏并网装机规模扩大到600万千瓦;2013年,国务院发布了《关于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政府相关部门随后出台近百项支持性政策,旨在通过启动国内市场推动光伏行业规模化发展,降低光伏发电成本。截至2015年,我国光伏发电并网容量达到4300万千瓦,位居全球首位。
进入“十三五”发展阶段,光伏行业在做大的基础上,推进产业技术进步、降低发电成本、减少补贴依赖、早日实现不需要补贴的高质量可持续发展,将是光伏行业新的历史使命和努力方向。2015年,国家启动光伏“领跑者”计划,对光伏先进技术给予市场支持,通过示范引领推动产业技术进步,并通过市场化配置资源促进行业竞争,推动成本下降。随着2016年首个光伏领跑基地并网运行,第二批、第三批光伏领跑基地相继启动,推动了光伏先进技术迅猛发展,PERC、N型电池等新型电池技术快速产业化,普通结构单、多晶电池以及高效电池光电转换效率有较大提升,我国光伏产业技术水平已位居世界前列。另外,我国光伏发电成本也显著下降,光伏发电系统价格、组件价格与2007年相比均下降了90%;与此同时,市场化竞争也推动了光伏电价不断下降,2018年第三批光伏领跑基地项目企业竞争优选上网电价最低已至0.31元/千瓦时,距离平价上网指日可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