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新闻的角度讲,目前光伏产业最具亮点的莫过于“赛维”的困境。从“赛维”的角度看,最新的亮点是下面几则网上的消息:7月12日,新余市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将江西赛维LDK光伏公司向华融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偿还信托贷款的缺口资金纳入同期年度财政预算的议案”。
消息一出,舆论哗然,指责赛维“绑架政府”者有之,质疑“财政资金是用来提供公共服务的,不能用来发展某个企业”者有之,质问一级政府是否享有这样决定权的亦有之,更有“老表”说:“赛维”是个无底洞,政府也该问问我们是否同意。是的,对他们来说,这毕竟不仅仅是新闻,这是一个让新余市老百姓从兜里掏出5-7个亿真金白银的事实,这是一个严肃的经济行为。既然是经济行为,就必须有目的,有手段,有好的经济结果,否则就是在开新余市老百姓的玩笑。
赛维曾经是中国新能源企业的优秀代表不假,赛维过去几年为地方财政做出了不小的贡献也不假。然而,在中国市场制度不完善的前提下,如果因为赛维出现了大家都不愿意看到的结果,例如2万员工的安置问题、社会上百亿的融资谁来承担问题、新余市政府有过的信用支持如何化解等问题,又当如何解决?笔者也曾求教于财政专家,这种关乎国有资产损失,更关乎一方社会稳定的大事,财政出手也是说得过去。想起类似的事情过去发生过,现在还有发生:2004年中国证券公司全行业亏损,为了避免带来大的社会波动,中国政府有过动用社会财力实施救助的过去;而救助当前处于“欧债危机”中的欧洲更是一个切近的实例。如此看来,新余市的做法也还说得过去。
然而问题是,中国对证券公司的救助,通过入股的市场方式,让被救助的公司上市了,政府、企业、社会“皆大欢喜”。欧洲的救助还在博弈之中,救助可以,但希腊必须向市场的游戏规则低头。而对于新余的做法,问到的财政专家还有一句重要的话:出手之前要有预案,后续手段要有结果。
中国正在改革的进程之中,时髦的话是已经进入“深水区”,个别地方政府不顾民意,不顾市场准则的“善举”势必将被永远封存。同理,新余市的行为不可以是慈善行为,必须是市场行为,如果在行为之前没有考虑清楚,现在必须考虑“赛维”完整的处置方案。赛维的问题,是一个在中国市场化改革进程中的典型案例,是一个如何处置在境外注册、境外上市、在境内经营的民营资本的公众公司会给一个地区带来安定问题的案例,是在拷问新余市政府的智慧。据传三大国有公司正在洽谈赛维的股权重组问题,希望看到新余市的成功之作。
一个传统相声路人皆知:一楼的老人半夜被二楼下夜班的小伙子扔在地上的第一只靴子惊醒了,此时,小伙子突然意识到错了,轻轻地放下了第二只靴子,可老人为了重新进入梦乡却在静静地等待第二只靴子的落地……社会也在等待新余市下一只“靴子”的落地。(作者系中国能源经济研究院光伏研究中心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