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商务部刚刚出炉的高额关税以及对华光伏双反案终裁,引发中国光伏企业的集体抗议。“美国商务部决定征收高额惩罚性关税,我们认为非常不公平,我们正在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提出上诉。”昨日,纳斯达克上市的阿特斯阳光电力董事长瞿晓铧告诉《金证券》记者。
昨日,天合光能、英利也表示,会继续上诉。
根据时间安排,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将在2012年11月正式投票,对产业损害和紧急情势另外做出独立的判定。
积极抗诉获低税率
美国商务部周三宣布的终裁结果,对从中国进口太阳能板与太阳能电池产品征收34%至47%的关税。此外,美国光伏双反案的终裁也决定了最终的高额惩罚性关税,其中,18.32%至249.96%的反倾销税与初裁相差不大,而反补贴税则大幅增至14.78%至15.97%。
对于大多数中国太阳能面板制造商来说,最终判决要比此前初裁更为严重,引起光伏企业的不满。
其中,最大的太阳能板制造商尚德最终裁决的关税要比最初裁决高出很多,从33%提高至近47%。而反倾销和反补贴税率剔除重复征收部分后,尚德为35.97%。对于高额的税收,尚德昨日并没有正面回复。
不过,《金证券》记者注意到,也有光伏企业获得较低的税率。天合光电人士告诉《金证券》记者,终裁判定天合光能为向美出口以上产品的中国出口商之一,决定征收23.75%的合并关税(整个行业的关税范围从23.75%到254.66%)。这个合并关税包括18.32%的反倾销税和15.97%的反补贴税,同时为避免与反补贴税重复计算反倾销税而从中扣除了10.54%的出口补贴,因此最终税率是23.75%。
此外,全球最大的垂直一体化光伏发电产品制造商之一——英利也告诉《金证券》记者,如果英利绿色能源向美国出口完全产自中国大陆的组件或电池,公司将适用单独税率,反倾销和反补贴税率分别为15.42%和15.24%,低于初裁税率。
英利绿色能源控股有限公司总裁特别助理、法务总监陈卓强调,公司参与了整个抗辩过程,积极应诉。
不公平裁定引质疑
“无论是获得低税率还是高税率,对于中国光伏企业来说都是一种打击。”卓创光伏研究员李祾譞告诉《金证券》记者:“不仅意味着市场份额要缩小,也意味着利润更微薄。”
阿特斯阳光电力董事长瞿晓铧向《金证券》记者指出:“虽然我们获得的是平均税率,但无论提高多少都是成本在上升,而且美国参照的光伏生产国是泰国,也是不公平的。”原来,美国规定,如果中国出口的光伏成本低于泰国,则要收惩罚性关税。
“事实上,光伏行业里规模越大成本越低,而泰国才生产几十兆瓦,中国生产量高达30G瓦,我们的生产量大,与泰国根本不是一个重量级的。”瞿晓铧指出:“此前我们已经联合几家龙头企业积极抗辩,现在继续上诉。”
继美国商务部之后,国际贸易委员会也将于2012年11月底对“双反”调查做出最终裁定。瞿总表示:“等待委员会的最终结果。”
不过,《金证券》记者发现,根据本次美国商务部的最终裁定来看,并未封堵初裁时的双反“漏洞”。即如果输美组件所使用的电池片原产地为中国大陆以外的地区,则将不被征收反倾销和反补贴税。
对此,瞿总解释称:“这其实是我们积极抗辩后的一个定义上的成果,使得惩罚范围收窄。”
原产地改投第三国
昨日,环球市场集团营销总监魏涛测算后告诉《金证券》记者,现在很多光伏企业还是可以通过其他渠道来规避。比如在中国台湾购置太阳能电池片(被双反的产品),在中国组装,出口到美国,这样成本大概只是上升10%。
而部分光伏生产商向《金证券》记者透露:“目前已经通过第三国生产。”
不过,负责光伏诉讼案件的昊理文律师事务所倪建林律师昨日告诉记者,“要让美国认定这是第三国生产出口也需要一定规则。”他解释称,如果第三国生产而在国内封装组件,则有可能规避双反。
卓创光伏研究员李祾譞则建议光伏企业:“与其转向其他地方生产,不如鼓励发展国内市场,让平价光伏产品造福中国。”
根据她提供的资料,从2011年至今,产能过剩导致太阳能产品价格大幅下滑,多晶硅销售从2011年年初的70-80美元/公斤下降至目前的20-30美金/公斤,太阳能组件价格从去年的1.7美元/瓦降至今年年中0.85美元/瓦,行业整体毛利率不足10%。“即使有这次关税影响,由于产品过剩,国内的光伏产品涨价的可能性也不多,国内光伏平价时代或真的到来了。”她认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