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荡中的中国光伏企业们正面临一项意料之中的裁决。这个裁决引发的后续效应,或将导致中国光伏企业在未来两年内面临大规模的行业整合。
美国时间2012年10月11日,美国商务部公布对中国光伏企业“双反”的终裁结果后,中国经济时报记者第一时间联系包括尚德、赛维、英利、汉能、新奥光伏等在内的12家国内光伏企业,三家公司在回复中称,公司已经在寻找出路,包括在国外建厂、生产非“双反”范围内的光伏产品,以及转向国内光伏电站市场等。
分析人士认为,中国光伏企业的自谋出路或将面临不适应性,不排除一些大型光伏企业在2年内倒闭的可能性。整合完成后,行业将像家电产业一样,呈现出少数几个企业占据大部分市场份额的竞争格局。
意料之中的结果
一方面,通过高额税收可以提高我国光伏产品的价格,削弱其竞争能力;另一方面,反补贴税将有利的打击中国政府对光伏产业扶持的信心。
对于大多数中国的光伏企业,上周公布的终裁结果并未超出他们的意料之外。
“基本在意料之中,我们预计和初裁结果差不多。”英利绿色新能源宣传部负责人王志新告诉中国经济时报记者。
这是一个指向明确的国际贸易保护措施。
中投顾问新能源行业研究员萧函说,反补贴税的征收主要是针对政府而实施的。一方面,通过高额税收可以提高我国光伏产品的价格,削弱其竞争能力;另一方面,反补贴税将有利的打击中国政府对光伏产业扶持的信心。
中国商务部新闻发言人沈丹第一时间表示,中方对裁决结果表示强烈不满。
对于一些已经在美国设厂、与美国光伏产业联系密切的中国公司们,他们并不愿意轻易放弃美国市场。
英利绿色能源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苗连生先生表示,美国市场发展潜力巨大,将继续致力于这个市场的开拓。
在美国市场上步子迈得更大一些的中国尚德电力,2011年已经在美国亚利桑那州建有工厂,用于生产在美国销售的光伏组件。
知情人士透露,尚德原本计划近期再增加一条生产线,但受到美国“双反”事件影响,这一计划或将被迫搁浅。
10月12日,记者联系尚德总裁助理刘志波采访,求证上述消息,他的电话没有人接听。此前他曾表示,美国市场占据尚德约20%的销售份额。
一些规模较小的光伏企业日子要相对好过一些,他们正在布局海外市场。
新奥光伏能源有限公司的人士告诉记者,新闻发言人近期一直在美国,“公司在光伏行业生产规模不是很大,美国‘双反’对我们不会造成很多直接性、实质性的影响。”
该人士透露,新奥正在按部就班地开拓国内和海外市场。东南亚的项目在正常进行中,现在的重点是在美国内华达投建的一个50亿元的生态城项目,主要发展清洁能源。
对美光伏市场影响有限
由于美国页岩气的利用已经比较成熟,所以他们并不着急需要成本较高的新能源。“双反”对他们国内光伏企业的影响有限。
美国商务部“双反”终裁结果对美国光伏企业的影响,或许并没有中国企业预想的大。
弘亚世代光伏分析师张虹告诉本报记者,由于美国页岩气的利用已经比较成熟,所以它们并不太急需成本比较高的新能源,“双反”结果是美国方面比较能接受的。
萧函和新华都商学院副院长林伯强也持类似观点。他们认为,中国光伏企业受阻后纷纷离开美国市场,但这并未对美国光伏企业、光伏行业、税收、就业等造成实质性的冲击,“双反”终裁的负面影响主要由中国光伏企业承担。
然而,企业方面对此却要更乐观一些,他们认为一些生产中国光伏组件的美国公司以及国内光伏产品的经销商们,在美国对中国征收高额关税后,也或将会失去多种业务和收入。
王志新告诉本报记者,“‘双反’的结果确实使美国大型的硅料公司经济受损。贸易行为本来就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从原料、设备、安装、使用到带动的就业人员都是行业的贡献,应该互惠互利,如果人为的切开或者人为的阻遏产业链,受害的只能是消费者被迫购买高价的产品。”
依据《彭博政府研究》,高关税可能减少光伏组件制造材料—多晶硅市场的需求,会对2011年多晶硅出口额高达26亿美元的美国公司带来伤害,因为其中约7亿美元是来自中国。由于中国制造的电池板价格比其它国家便宜约13%,征收关税后,可能会增加美国制造的光伏逆变器的成本。
欧盟或跟风美国?
欧盟光伏产业与中国光伏产业之间联系密切,欧盟若贸然对中国光伏产品采取较大幅度“双反”措施,恐将影响欧盟自身光伏产业发展。
美国商务部光伏“双反”终裁结果,或许是给欧盟光伏“双反”作了一个坏榜样。光伏企业们普遍担心,欧盟很有可能会参考美国。
如果欧盟最终确定的反倾销税率过高,将对中国光伏企业造成致命的打击。张虹说,欧盟的调查范围比美国更大,中国光伏企业的出口市场大部分在欧盟。
美国“双反”仅限制在厚度20μm以上的晶硅电池片,因此可以很容易的借由采购海外电池片进行应对。而欧盟“双反”包括组件、电池片、硅片以及可能的组件关键部件,因此只要是产自中国的光伏产品,几乎都被包含进去,除非海外建厂,否则必遭限制。
张虹说,“70%到80%的中国光伏产品都会运往欧洲。有美国商务部‘双反’终裁在前,欧盟征收的税率应该不会低于30%,欧盟征税会向美国看齐。美国征税30%到250%,因企业而异,欧盟征税的结果高于30%的可能性还是很大的。”
布鲁塞尔时间10月8日,欧盟公布反倾销立案的中国应诉企业名单。此次抽样调查企业总共134家,包括电池、硅片、组件等类型企业。其中英利、尚德、赛维、锦州阳光、晶澳和旺能光电6家为强制应诉企业。这134家企业约占欧盟进口中国光伏产品的80%。
萧函认为,“美国、欧盟与中国的贸易依存度、政治关系有很大不同,美国终裁不会对欧盟产生实质性示范影响。欧盟光伏产业与中国光伏产业之间联系密切,欧盟若贸然对中国光伏产品采取较大幅度‘双反’措施,恐将影响欧盟自身光伏产业发展。”
走出困境之路
看似留有余地的判决,实际上增加了企业的运营成本,中国企业绕道国外的出口之路走起来并不顺利。
美国光伏终裁规定,对华光伏“双反”只针对中国为原产地的光伏产品。不少企业认为这是美国商务部在“双反”上留有的“余地”:中国企业或许可通过从第三方地区进口电池、在国内组装成光伏组件的方式,来规避美国“双反”。
英利已经在考察海外的市场。王志新并未向本报记者透露具体考察的国家名字,但他表示,转道海外后,将增加大量的人力、运输成本,计算下来或许并不合算。
张虹说,从第三方地区进口电池,在国内组装是一个无奈之举,不是长期之策,但却是目前规避“双反”的最好方式。
记者了解到,2012年以来,已经有多个国内的光伏企业去海外考察设厂的可能性,一些走得比较早的,如汉能集团,在德国、英国、意大利已设立生产厂。
林伯强指出,扩大内需,提高技术水平,发展分布式能源等才是应对双反的正确之举。
王志新对双反下的英利的前景依然乐观,“比如我们做技术创新博览会,是在鼓励全员创新,有利于下一步提高产品的转换效率和技术含量,我们要转型升级,从单一的卖组件,到机组、到电站等向下游延伸,增强竞争力。同时开拓国内市场以及新兴市场,并考虑适合生产电池的中国之外的国家。”
一般而言,中国光伏市场的发展之路不外乎有三条:一是从第三方进口电池,国内组装,规避双反;二是,加强技术创新,促进产品升级;三是,大力开拓国内、海外市场。
张虹认为,中国的小型光伏企业,只能选择退出美国市场,甚至破产,尤其是江浙一带的小企业。大企业则需第三方企业来代工规避风险。
上海众昶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北京代表处华一冰在接受中国经济时报记者采访时呼吁,政府大力支持分布式光伏电站发展,同时设立专项基金支持企业技术创新。
“应该更严格监管电站建设,颁布落实电站开发法律法规,实时监测,保证使用年限内质量。对技术落后、质量低下的产能应该淘汰,对技术力量强大,生产高质量高性能产品的企业应该给予更多支持。”
两年后的未来
光伏行业的冬天到了,春天依旧遥远。大型光伏企业在政府的支持下,可能会“大而不倒”。
一些地方政府并不愿意眼睁睁地看着当地的支柱企业倒下。中国排名靠前的光伏企业尚德、赛维均传出获得地方政府资金注入的消息。
中国经济时报记者在采访中发现,一些地方已经建好的光伏产业园还在继续招标,地方政府们寄望于招到的都是技术创新型的企业,他们认为,技术创新型的企业可以淘汰技术不过关的企业。
张虹认为,地方政府不应该在光伏产业方面大力招商,中小的光伏企业应该转型升级,要么发展技术,要么开拓更有前途的行业。
美国和欧盟相继对中国光伏企业实施贸易制裁,中国的光伏企业在内忧外患下,或将迎来整合期。在国家政策支持下,一些企业转向国内市场。
今年9月,国家能源局正式发布《太阳能发电发展“十二五”规划》提出,“十二五”时期,全国分布式太阳能发电系统总装机容量达到1000万千瓦以上。这将撬动近1500亿元的投资。近期,国家能源局印发了 《关于申报分布式光伏发电规模化应用示范区的通知》,将以财政资金推进分布式光伏发电的规模化发展。
但这些文件却普遍缺乏操作细节。张虹建议,尽快完善相关政策,推动分布式能源的发展。
并网问题依然是我国光伏产业的主要问题。萧函指出,当下光伏企业试图通过分布式光伏发电、开拓海外市场等措施实现突围的想法过于单纯,短期内企业鲜有能力实现实质性好转,行业调整势在必行,企业寻求自保才是明智之举。“光伏行业的冬天到了,春天依旧遥远。”
张虹说,“欧盟终裁结果下来,需要起码一年的时间,行业整合最少也需要一年的时间。两年后,哪些企业活了下来,就应该看得很清楚了。但是光伏是政策导向型的产业,大企业牵动地方经济,有政策的有利支持,或许‘大而不能倒’。”
根据目前的日程,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定于今年11月23日左右做出终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