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1月,《完善电力辅助服务补偿(市场)机制工作方案》出台,要求“以完善电力辅助服务补偿(市场)机制为核心,全面推进电力辅助服务补偿(市场)工作”,并“鼓励采用竞争方式确定电力辅助服务承担机组”。
同年发布的《关于开展电力现货市场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也指出:“加快探索建立电力现货交易机制,改变计划调度方式,发现电力商品价格,形成市场化的电力电量平衡机制……”这里的“市场化电力电量平衡机制”应该就包括电力辅助服务市场化交易机制,建设电力辅助服务市场也应该是建设电力现货市场的题中应有之义。
2018年,在相关政策的推动下,我国电力辅助服务市场建设快速起步,绝大多数省份均已修订完善了“两个细则”,制定了相关建设方案和运营规则,且先后有多个省份正式启动了电力辅助服务市场,还有不少省份进入辅助服务市场模拟运行和试运行阶段。至此,我国开始向电力辅助服务市场化建设阶段大踏步迈进。
市场主体从发电侧扩展到用电侧
除了电力辅助服务补偿方式的演进变化之外,我国电力辅助服务补偿机制范畴也经历了一个从发电侧单方到发用电侧双方以及独立第三方的扩围过程。
全国各类机组电力辅助服务补偿分摊费用(2017年四季度)
我们都知道,开展电力辅助服务最主要的目的就是维护电力系统供需平衡,保持系统电压、频率稳定在一个合理区间,维护电力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
众所周知,电网峰谷的存在主要是由供求关系的不均衡引起的。过去在化石能源发电和水电时代,发电侧出力相对稳定且容易控制,是需求侧的不确定性才导致了供求关系的失衡,进而导致了电网峰谷的存在。在现代电网中,风电、光伏等清洁可再生能源大量接入,其出力的随机性和波动性,则在发电端也加剧了供求关系的不确定性。这样一来,供求两端“合力”导致了供求关系的更加不平衡、峰谷差越拉越大。
“我们的电网为电力平衡付出了将近1/3的成本。”在中国电力改革发展30人论坛前不久举办的一次座谈会上,清华大学教授夏清道出了维护电力系统平衡的艰难。而要平抑这种不平衡,再单靠并网发电厂来提供辅助服务已经远远不能解决问题了。
因此,继2015年出台的9号文提出“建立电力用户参与的辅助服务分担共享机制”之后,2017年印发的《完善电力辅助服务补偿(市场)机制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2018年~2019年探索建立电力中长期交易涉及的电力用户参与电力辅助服务分担共享机制。该《方案》同时指出,“按需扩大电力辅助服务提供主体。鼓励储能设备、需求侧资源参与提供电力辅助服务,允许第三方参与提供电力辅助服务”。至此,用户甚至独立第三方被明确纳入电力辅助服务补偿机制范畴。此后,用户可参与电力辅助服务市场的条款,被各地方案和规则纷纷纳入其中,用户成为真正的辅助服务市场主体。
全国电力辅助服务补偿费用来源(2017年四季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