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光伏发电年度指导规模管理
我国光伏产业在2013年呈爆发式增长,光伏企业在光资源丰富的西北等地区上马光伏电站的速度过快,导致弃光问题出现,并且出现可再生能源电价补贴缺口。因此,实行“光伏发电年度指导规模管理”势在必行。
2014年
14000兆瓦
全国新增备案总规模14000兆瓦,其中分布式8000兆瓦,占比约60%,光伏电站6000兆瓦,占比约40%。对于甘肃、青海、新疆(含兵团)等光伏电站建设规模较大的省份,如发生限电情况,将调减当年建设规模,并停止批复下年度新增备案规模。
2015年
17800兆瓦(不包含分布式等)
全国新增光伏电站建设规模17800兆瓦。对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及全部自发自用的地面分布式光伏项目不限制建设规模。光伏扶贫试点省区(河北、山西、安徽、宁夏、青海和甘肃)安排专门规模用于光伏扶贫试点县的配套光伏电站建设。
2016年
18100兆瓦(不包含分布式等)
全国新增光伏电站建设规模18100兆瓦,其中普通光伏电站项目12600兆瓦,光伏领跑技术基地规模5500兆瓦。利用固定建筑物屋顶、墙面及附属场所建设的光伏项目以及全部自发自用的地面光伏电站项目不限制建设规模。
2017年至2020年
年均21000兆瓦(合计86500兆瓦)
光伏电站新增计划装机规模为54500兆瓦,领跑基地新增规模为32000兆瓦,年均新增装机规模将超过21000兆瓦。其中,北京、天津、上海、福建、重庆、西藏、海南7个省份,自行管理本区域“十三五”时期光伏电站建设规模,并有序建设;甘肃、新疆(含兵团)、宁夏暂不安排2017年至2020年的新增建设规模。
2018年
10000兆瓦(仅限于分布式)
暂不安排2018年普通光伏电站建设规模,安排10000兆瓦左右规模用于支持分布式光伏项目建设。有序推进光伏领跑基地建设,视光伏发电规模控制情况再行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