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1月12日,上海航天汽车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知及相关资料以书面或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2012年11月18日在上海漕溪路222号航天大厦以现场方式召开,应到董事7名,亲自出席会议的董事6名,董事左跃未亲自出席会议,委托董事梁浩宇在授权范围内代为行使表决权,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4名监事及相关人员列席了会议。
会议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审议并全票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 《关于调整“上海神舟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200MW高效太阳电池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议案》
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神舟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神舟新能源”)“200MW高效太阳电池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是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目前已完成200MW太阳电池常规线和废水处理站建设,达到立项第一阶段预期。
为了使项目整体方案符合晶体硅太阳电池技术发展趋势,董事会经研究,拟同意对原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调整,在项目实施的第二阶段引入离子注入技术代替扩散技术,采取链式制绒清洗、离子注入技术、整线自动化、自动外观分选工艺等,以提升上海神舟新能源在产品技术指标、生产工艺、成本控制等方面的水平,提高企业盈利能力。
该项目调整前总投资为119,761万元(含外汇10,608万美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84,761万元,铺底流动资金为35,000万元。调整后项目总投资74,979万元(含外汇5,931万美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64,349万元,铺底流动资金10,630万元,总投资减少44,782万元。
二、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详见同时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公告》(2012-061)。
三、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质量保函的议案》
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太阳能公司”)与中广核太阳能开发有限公司等单位,分别签订了组件供货合同,约定合同金额的5~10%作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限为3-8年。
为了加快资金周转,提前收回合同保证金,董事会经研究,拟同意公司为上海太阳能公司开具总额为3000万元的质量保函,期限根据合同约定,最长为8年。
详见同时披露的《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质量保函的公告》(2012-062)。
四、 《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办法>、<资产减值准备管理办法>和<资产损失财务处理办法>的议案》
为进一步健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有效控制和防范风险,根据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对《对外担保管理办法》、《资产减值准备管理办法》和《资产损失财务处理办法》进行了修订,全文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五、 《关于公司副董事长薪酬的议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