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诉讼事项公告

2012-11-21 11:19:43 太阳能发电网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宁夏银星能源光伏发电设备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伏发电设备公司”)日前收到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传票、应诉通知书等。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案件受理情况和基本案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宁夏银星能源光伏发电设备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伏发电设备公司”)日前收到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传票、应诉通知书等。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案件受理情况和基本案情

  浙江光普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因加工合同纠纷,向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公司控股子公司光伏发电设备公司支付剩余货款59,788,338.60元及违约金3,148,216.60元共计62,936,555.20元,并承担诉讼费用。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已受理该案,该案将于2012年12月5日开庭审理。

  二、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日,本公司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三、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如最终败诉,预计本次诉讼可能会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产生影响,影响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约200万元。

  四、备查文件

  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12)宁民商初字第18号应诉通知书。

  本公司将根据诉讼进展情况及时进行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二年十一月二十日

 



作者: 来源:证券日报 责任编辑:凌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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